由于一时贪念,超市收银员董某利用收银之便,竟然与丈夫陈某合谋盗取顾客OK卡内钱款1.2万元而双双被捕。日前,松江法院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5个月,董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各处罚金1000元。
二十出头的董某在松江一家大型超市做收银员,在一次超市的工作例会上,领导向他们传达了最近有消费者反映自己OK卡内的钱款被窃,要求他们保持警惕。开会并没有让她提高警惕,反而让她想到了一个“发财”的办法。回家后董某马上和丈夫陈某商量,由她记下消费者OK卡的卡号、密码和认证码等信息,然后由陈某用这些信息上网将卡内钱款转到自己的OK卡内。“这样不仅操作简便,而且大多消费者也不大会注意,不容易被发现。”两人心生侥幸。
此后,董某在收银时就对使用OK卡的消费者留了个心眼,偷偷地记下了卡内信息,而且将消费者使用完的OK卡偷偷地留下。下班之后,她就将这些信息和空卡交给丈夫,由其上网将消费者卡内的钱款转到这些空卡中消费使用。短短2个月的时间,董某就记下了30多张OK卡的信息,并且成功将9张卡内的钱转为自己所有,先后窃取1.2万余元的钱款。
后来,有被害人发现自己卡内钱款被窃的事实,并向警方报了警,夫妻两人双双被刑事拘留并予以逮捕。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鉴于两人能自愿认罪,退出全部赃款,并且考虑到两人2岁多的孩子今后无人照料,故对董某宣告了缓期执行,并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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