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0日,我在福美来不动产(以下称中介)镇坪店看中石泉路某小区一套二手房,42平米,房龄为1983年。当时我提出我需要银行按揭,公积金加商贷。中介告诉我说,福美来和各大银行都有联系,并按照我的情况,和银行确认过,贷款没有问题。于是,11月20日当天,在中介门店,我交给了卖方定金1万元。
11月23日,中介通知我说因房龄原因,建行不予贷款,并声称找卖方和解。但11/24中介又告诉我说可通过深发展贷款

11月27日,因担心银行不能贷款造成违约。我要求将“若非我资信不良原因不能贷款,合同自动失效”写进买卖合同。后来按中介建议,先签一本买卖合同给银行审批,并签补充协议(见附件)。 当时中介曾暗示我说,可能要通过信贷公司贷款,并会产生服务费,但费用大概是多少却不说。我当时要求说,请中介按照正常程序递交资料给银行。如中介通过信贷公司贷款,服务费我是不会付。
2011月1月8日,中介告诉我贷款审批下来了,但却不告诉我是哪家银行哪家支行。只告诉我一个信贷公司的地址,并说要付信贷公司8000元钱服务费,再由信贷公司带我去贷款银行去签贷款协议。我当即表示拒绝,并表示,按照签订的补充协议,我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1万元。
1月22日,我再次打电话给中介,要求处理此事,中介表示,我不交8000元的服务费。他就不管了,这件事和他无关了,我想怎么办自己去找卖家协商。
作为消费者,因为不熟悉买房过程中一系列手续和流程,才通过中介买房,并给相应的中介费。但我认为福美来不动产从一开始就剥夺了我的知情权,没有对我进行相关的告知义务,而是在欺骗客户,让客户按照他们布置的陷阱一步一步往里跳。我现在要求中介马上着手处理此事,联系卖家解除合同,退还定金给我,并给此事一个相应的说法。
热线在追踪:节目现场主持人渠成现场连线到福美来不动产,渠成向该店业务员反映了李先生的投诉内容。渠成要求福美来不动产的负责人于稍后给到媒体反馈。
查看更多相关信息,可登陆松江第一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