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例醉驾入刑案于5月31日在松江区法院开庭审理,首个醉驾入刑者“松江奥迪男”须某被提起公诉。须某酒后驾车发生追尾事故,致对方车上6人轻微伤,事后赔偿医疗费、车辆维修费等共计7.4万元。经警方鉴定,事发时,须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84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2倍以上。
在法庭上,须某承认自己是去年12月拿到驾照的“本本族”。5月1日事发当天,他在亲戚的喜宴上喝了二三两白酒,饭后借朋友的奥迪轿车驾车会友,在松江九亭镇与一辆从道路右侧通道转出且正常行驶的小型客车追尾。小客车被撞击后失控,撞向路边大树,造成车上6人轻微外伤,两车均不同程度损坏。
案发后,须某自知情况严重,虽然只是一名月收入2000多元的普通工人,但仍拿出积蓄并向亲戚借钱,迅速与伤者达成赔偿协议。他向法官求情说,由于父母身体不好,“读小学6年级的女儿也需人接送,希望法官从轻发落,不想坐牢,保证以后绝不酒驾”。
5月25日警方将须某移送检察机关后,检察机关启动快速处理机制,于5月27日提起公诉。检察官认为,须某应以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且已作出赔偿,建议处拘役以下刑罚并处罚金。
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