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区人保局了解到,区人保局劳动监察大队近日成功处置了一起企业恶意欠薪案件,帮助企业员工讨回了被企业经营者拖欠的20余万元工资款,维护了员工的利益。
去年底,劳动监察大队接到举报,九亭镇一家企业拖欠员工工资情况严重,造成员工情绪激动。接报后,监察大队立即派监察员到企业了解情况。经调查,该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已拖欠了员工数月工资。而该企业负责人杜某声称其并非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他只是前来帮忙处理善后。监察员通过员工、房东及镇政府等进一步了解情况,确定杜某即为该企业实际经营人。在掌握真实情况后,监察员对杜某进行了谈话,并指出其行为已涉嫌恶意欠薪。最后杜某先拿出了随身携带的5万元,支付了部分员工的工资,并表示会尽快筹款解决剩余的工资。
今年1月份,监察员再次前往该企业解决剩余的欠薪问题。杜某虽然承认拖欠行为,却又使出“老赖”伎俩,声称自己已是山穷水尽,无力再支付剩余的拖欠工资。对此,监察员采取果断措施,先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并准备申请欠薪保障金。
接着检察员与九亭镇相关部门和房东进行了沟通,希望他们筹款先行垫付。经过多方协调后达成方案,由杜某以生产资料等为抵押,向房东借款支付员工的欠薪。最后,杜某终于全额付清了欠薪20余万元。
据了解,我区目前有部分租赁型小企业由于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压力较大,所以常常会发生拖欠员工薪资问题,有的经营者甚至采取“瞒”、“拖”、“赖”等手段对抗执法检查。
对此,区劳动监察大队表示,企业欠薪多半由企业经营不善引起,解决此类问题,一方面要从企业本身入手,不断施加压力,督促其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另一方面要依靠当地政府,协调厂房出租方,协助企业做好资金筹集工作,保证拖欠员工工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