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用石子故意划破小区内停放的多辆轿车,被区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一年。
去年7月17日晚,潘某与朋友一起在酒吧喝酒。到凌晨3时许,潘某离开酒吧准备回家。潘某带着醉意拿起路边的一块小石子,看到小区道路上停放的车辆,就边走边用石子在车上划过去,把停放至该小区9号门到17号门的四五辆车子都划破了。其中一名车主早上驾车时发现自己轿车驾驶室一侧的油漆被人故意划掉,同时发现停在其周围的车子也都有被划过的痕迹,便去查看小区监控。通过监控,发现车子是在凌晨3时许被一名上身赤裸的男子划破的,便拨打110报警。
经鉴定,该车主的轿车物损共计6320元;另一辆轿车被毁损后,花费修理费1500元。去年7月19日,潘某被民警抓获。庭审中,潘某表示他当天喝酒喝多了才做出这样的行为,非常后悔,并愿意全部赔偿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法院认为,潘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