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KTV唱歌不会点歌竟然对着老板拳脚相向,在民警出面制止后,甚至借酒耍泼殴打警察,日前,诸某、吴某、王某(女)因犯妨害公务罪被松江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10个月。
今年2月,诸某同牌友吴某、王某喝完酒后来到一KTV包房内唱歌。在唱歌过程中,由于对KTV内的点歌设备不熟悉,加上三人都已经处于醉酒状态,三人误以为是KTV内的点歌系统坏掉了,于是叫来该KTV老板张某。张某到来后发现设备没有问题,能够正常点歌,便教三人如何点歌,但是三人执意要求张某留下帮忙点歌。张某解释该KTV系量贩式,不提供专门点歌的业务。闻此,三人认为张某服务态度不好,诸某便拿起话筒向张某的肩部和胸部捅了两下,双方就此发生冲突。
事发时,适逢民警小俞对该KTV一楼进行营业场所日常检查,遂上三楼查看情况,立即上前亮明身份并喝止双方停止打架行为。吴某三人转而开始对民警进行拉扯、殴打。眼见周围的人越聚越多,民警小俞担心会引发更大的混乱,就用力将三人推入包房内。进入包房后,三人继续对民警实施殴打行为。被袭击后,小俞用对讲机向派出所请求增援。增援的警力很快赶到出事KTV,将诸某、吴某、王某等三人强制传唤到派出所。
庭审中,诸某、吴某、王某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当庭表示认罪。法院认为,诸某、吴某、王某共同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三人自愿认罪,可依法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