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想趁人熟睡偷窃,没想到被人发觉后就持刀威胁受害人。近日,区人民法院以犯有盗窃罪、抢劫罪,判决叶振国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半,并处罚金5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月26日清晨7点钟左右,受害人宋某在环城路一网吧内睡觉,突然觉得有人在摸其口袋,他一下子清醒,看到一陌生青年男子的一只手正伸进其裤袋里掏东西,此人正是叶振国。受害人一把抓住叶振国并说要报警,叶振国挣扎并与他拉扯欲逃跑,叶振国使劲将他推倒,并拿出弹簧刀威胁说:“再不松手,就捅死你!”
正在旁边上网的一名网友见情势危急生怕出事,于是赶紧劝开叶振国,叶振国骂了几声遂离开网吧。不久,公安民警带领联防队员在巡逻时,发现叶振国可疑就将其带回审讯,认定叶振国曾先后进行几次盗窃,均有受害人与证人指证。
法院认为,被告人叶振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又在实施盗窃犯罪过程中,为抗拒而当场使用凶器以暴力威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依法数罪并罚。鉴于叶振国已经着手实施的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并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依法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