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本区家庭农场发展,维护广大种粮农户的利益,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今年继续在本区范围内推行储备粮和商品粮分性质订单收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数量价格
1、储备粮数量按照区农委提供的家庭农场秋粮种植面积及今年储备粮轮换数量按比例均衡分摊,以合同签定数为准,并在每位家庭农场经营者交售卡上明确交售数量;收购价格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以区国有粮油购销公司收购期内最高挂牌价结算,并受合同保护。
2、商品粮数量以合同签定为准;收购价格按照市场定价、随行就市原则结算,以区国有粮油购销公司当日挂牌价为准;凡签约的家庭农场经营者享受合同约定最低收购价(即国家最低保护价2.80元/公斤)保护。
二、质量标准
粳谷收购按国家标准实行按质论价,中等质量标准为:水分≤14.5%、杂质≤1%、出糙≥77%、黄粒米含量≤1%、整精米率≥55%。
三、服务举措
1、对签约的家庭农场经营者继续实行运费补贴,补贴标准为25元/吨。
2、根据本区农业生产方式转变的实际情况,粮食部门将适当放宽秋粮收购水杂标准,由区国有粮食企业代为整理、烘干,以达到国家质量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关于印发〈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粮发〔2010〕178号)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实际水分低于标准规定(14.5%),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75%;实际水分高于标准规定(14.5%),采用分段扣量计算,即水分在14.5%--22%之间的部分扣量比例为1: 水分1,在22%以上的部分扣量比例为1:1.35。
3、鉴于粮食部门烘干能力难以满足全区所有高水分稻谷的即时烘干需求,为缩短烘干排队等候时间,减少租车超时等额外支出,保证粮食质量,避免损失,粮食烘干必须实行预约登记,预约确定的时间和数量当天有效。为保障烘干机正常运行,在正常气候情况下,交售稻谷水分不宜高于28%,高于28%的适当收取烘干费用。建议在正常气候情况下,粮食收割做到早上不收割,阴雨天不收割,未成熟不收割。预约登记实行电话或上门受理,受理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00-5:00。预约受理电话:横山库57661274、塔汇库57841721、新五库57871345、张泽库57881178、新 浜 库 57891321、叶 榭 库57801124、泖港粮库57865288。
4、在粮价出台之前,农户因仓储等原因,先期收割的稻谷可直接交送到本区各国有收购粮库过磅入库,待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价格正式出台后再行结算。
5、为方便农户领取售粮款及保证资金安全,售粮款可通过农业银行卡划账,有意向的农户可在售粮时在收购点同时办理相关手续(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农业银行卡及复印件)。
6、区国有粮油购销公司为服务好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节粮工作,让农户吃上新鲜保质保量的放心大米,今年特推出口粮兑换业务,按出米率68%(国标二级大米)兑换。农户可根据需要在交售时自愿办理兑换米票,在全区各口粮发放点领取大米。大米发放点为:新桥、横山、塔汇、新五、泖港、张泽、叶榭、新浜粮库及松江军粮供应站9家。
7、区国有粮食企业要进一步发挥主渠道作用,坚持按质论价,严格执行“三公开”制度,做到粮食收购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让农户交上“明白粮”。
8、订单交售情况可凭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登录松江粮食网(http://www。sjlsw。cn/cx)实时查询。
四、签约交售
订单签约对象为全区各家庭农场经营者。由各镇、街道、园区农办牵头,各家庭农场经营者所在村委会统一代表与区国有粮油购销公司签约,签约截止日期为:10月25日。各家庭农场经营者凭区国有粮油购销公司发放的粮食交售卡自行到各国有粮食收购库点交售。
五、其他
1、为保证我区其他种粮农户的利益,凡未签约的种粮散户,由各街镇、园区农办负责统计上报,农户可到就近国有粮库交粮,享受商品粮收购政策;如需烘干的必须凭所在地村委会证明,并须预约登记。
2、收购期间,区粮食局将联合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强收购市场监管,开展执法检查,以规范收购市场行为,营造良好的收购环境。凡未取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经营者不得从事粮食收购活动。
联系电话:上海松江粮油购销有限公司57713243,上海松江新桥粮油公司57681668,上海松江新五粮油公司57871384,泖港粮库57865090
监督电话:松江区粮食局57714640,上海松江粮食流通管理所57714435
上海市松江区粮食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