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陆某驾驶大货车拉货,由于倒车时未注意到后面有人,撞倒了两人,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轻伤。区检察院受理该案件后,认为陆某驾驶车辆未注意观察周围情况致被害人陈某死亡,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陆某于近日被依法批准逮捕。
11月6日下午3时许,洞泾派出所接报称在沪松公路旁大创钢材市场内发生车祸,一辆电动车被大货车撞倒,有人受伤。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120也很快赶到。不幸的是,受害者陈某遭车轮碾压后当场死亡,与陈某同行的郑某也受轻伤。民警遂将大货车司机陆某传唤至派出所。
后据肇事司机陆某供述及各方面证据证实,事发当日下午,陆某驾驶一辆重型货车来到大创钢材城拉货,装好货后准备从西门出去。然而车子开到西门后被保安拦住了,保安称西门不能走大车,得绕到后面那个门出去。于是,陆某观察了下反光镜,看到左右都没有人后开始慢慢倒车。倒了大概三四秒,陆某感觉车后都是直路,就踩了油门加速倒车,没想到油门刚踩下去,陆某就听到有人大喊“别倒了,后面有人”。陆某连忙拉起手刹,下车查看。
陆某看到,车底下先是爬出来一个人,车轮下面还压着一个人,旁边的人也赶紧让陆某把车子往前开一下,先把人救出来。原来,郑某骑着电动车一直跟在陆某的大货车后面,陈某坐在电动车后座上。陆某开始慢慢倒车时,郑某也用脚支撑着电动车慢慢往后退,但陆某的突然加速让郑某来不及反应,大货车碰到电动车时,郑某马上往旁边跳,而陈某却躲避不及被压在大货车下,不幸身亡。
针对该案及其他类似的惨剧,检察官提醒,大货车行驶过程中存在多个视觉盲区,倒车时更易发生危险。司机在倒车时应该尽量让另外一个人帮忙查看周围情况,或者在倒车前亲自下车查看后方,确认无误后再倒车,且要保持低速。另一方面,行人也要与大货车及重型卡车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一定不要待在视觉盲区位置,充分保证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