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日起 在高层民用建筑的—— 公共门厅 疏散走道 楼梯间 安全出口 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包括了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 ■ 前者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 ■ 后者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包括: 宿舍 公寓 办公 商业 体育 医疗建筑等 “一般情况下 ■ 当执法人员初次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时,会要求单位和个人立即改正,并在《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上签字。 ■ 如果复查时,相关单位和个人没有改正,那么就会触发处罚机制。”
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高层住宅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违规行为予以制止; ■ 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消防救援机构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